本报讯(记者 王红)临时工有权力享受“老有所养”待遇,但更应当学会如何保护自身权益!昨日,记者从市社保稽查大队获悉,目前全市社保稽查机构受理的社保违规举报七成涉及临时工养老参保,并且其中九成以上举报人都是“事后维权”。
统计显示,今年4月,全市社保稽查机构共稽查参保单位1154户、职工14.1万人,查出少报缴费人数7223人;少报缴费基数2533万元,少缴社会保险费318万元。而在当月市社保稽查大队接到的255起举报投诉中,涉及职工3190人,其中七成以上都是临时聘用人员举报用人单位拒绝为自己办理养老保险。对此,市社保稽查大队稽查举报科负责人表示,随着职工维权意识增强,社保违规举报人数逐月递增,尤其是临时工养老保险举报案例数量一直居高不下,七成只是保守统计数据,在年后举报高峰时段,这类举报案件甚至占到全市投诉案例总数的80%以上。更让人感到痛心的是,由于害怕用人单位打击报复,90%~95%的临时聘用人员在举报用人单位社保违规时,都是选择在离开企业之后,只有极少临时工敢于及时举报维权。
据介绍,正是由于投诉人举报时间与用人单位社保违规行为发生时间间隔过长,这给社保稽查机构搜集证据、查实用人单位社保违规行为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此外,由于部分举报人不懂得收集保留相关证据,难以证实用人单位与投诉人之间存在的雇用关系。
市社保稽查大队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是每个职工应当享受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正式职工或是临时聘用人员都有权利享受。但是,考虑到临时聘用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处于弱势,因此不妨在工作中就注意保留能够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书面协议、工资单、押金收据、加班补贴收据、工作服领取单据等。
此外,社保稽查部门提醒市民,在发现用人单位社保违规行为后,应当在第一时间举报投诉,社保稽查机构会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完全不必担心用人单位因此打击报复。早一天举报,不但有利于社保稽查机构查实,而且也能使得职工早一天享受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