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栾月琳 宋晔)本报昨日对于新郑市黏土砖窑厂回潮的报道,引起读者朋友们的极大关注,本报开通的短信平台接到大量读者发来的短信,对于此事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现将部分读者观点在报纸上刊登,以期引起更广泛的讨论。
读者135××××5483:记者同志,你好,我对国家政策有点了解,按照有关规定,高速公路5公里范围内严禁建设砖瓦厂,但是,在龙湖镇王许村郑石高速公路300米范围内,就有书记、村长的两个新建砖厂。而且,在梅山村也有两个砖厂,其中一个正在建设中,请记者同志做更加深入的调查和跟踪报道,并向广大群众公布结果。
读者131××××5066:看到黏土砖在新郑卷土重来后感到非常痛心,不知道政府的规定是否管用,其实,不仅仅是在新郑市有这种情况,在其他县、市、区也多多少少存在这种情况。贵报应该继续深入报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禁止。
读者135××××4698:黏土砖卷土重来的背后,是不是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规则,摆花架子,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既有违“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初衷又使群众对人民公仆的作为产生置疑,危害性不可小视。
读者135××××5232:政府应该多做些实事,真正履行政府的职责。
读者137××××3769:新郑市郭店镇朱庄村今年毁田近百亩,在村边挖沟几百米长十几米深,希望记者能前来曝光。
读者138××××4297:偷土烧砖实不该毁坏耕地罪难逃。见利忘义全不顾断绝子孙后路岂能饶?关!关!关!政府应该强督导,措施得力加引导。长效机制应落实,保住子孙万亩田。管!管!管!
读者66××××16:新郑市龙湖镇小桥沟村春节过后一下冒出几个新砖厂,请贵报速来调查。
读者130××××2351:读新郑砖厂死灰复燃的报道产生了一个疑问,如此大面积、大范围的破坏耕地行为,难道当地政府部门一点都不知道吗?新郑市土地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干嘛去了?如果说砖厂老板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而置法律、法规于不顾,那么政府有关工作人员的失察、失职甚至渎职行为就应该受到更加严厉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