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姬晓琼)今后,市政府将对当年新获国家商务部“中国名牌出口商品”称号的本市生产性出口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人民币,全力培育我市名牌出口产品。昨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外经贸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按照规定,市政府将设立外经贸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出口效益好、发展前景好、有偿还能力、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外经贸企业。
出口商品即奖励
市政府决定,今后,将对一般商品、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按海关统计数据,每美元分别给予0.01、0.02、0.04元人民币奖励,鼓励增量出口,对商品超出上年基数的部分,每美元分别奖励0.02、0.04和0.08元人民币。用于奖励的资金将由收益财政按比例承担。
创中国名牌奖10万元
今后,本市将支持培育我市名牌出口产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当年新获国家商务部“中国名牌出口商品”称号的本市生产性出口企业,市政府将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人民币。对出口企业当年获得授权的专利,凭国家专利部门的专利证书给予支持,其中单项发明专利支持5万元人民币,单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支持2万元人民币。
另外,本市还将参照外经贸部、财政部《出口产品研究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对出口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科研开发,一次性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