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文霞 通讯员 张影)从6月1日起,大型超限运输车通过我省高速公路时,需经有关部门实地检测后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通行,无证不得通行。
据了解,目前大型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货物运输车辆行驶我省高速公路现象严重,承运人在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时瞒报、隐报货物重量及外廓尺寸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对此,省交通厅规定:今后凡行驶我省高速公路运输不可解体货物的超限运输车辆,必须办理行驶道路通行证,未经行政许可不得上路行驶。
具体方法是:凡按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需要办理通行许可的超限车辆,在驶入高速公路前,必须到省交通厅行政服务大厅或省界超限检测站(网上受理点)办理《通行证》。办理《通行证》时,路政管理人员需对车辆的外廓尺寸和车货总重量进行实地勘测,只有具备实地勘测证明方可前去办理。对车货总高度4.75米(从地面算起)以上,总长度40米及以上;总宽度6米及以上;车货总重150吨及以上的大型超限车辆,在办理《通行证》后,根据车辆行驶路段的实际状况,省交通厅将组织高速路政机构加强与高速交警的协调配合,必要时对此类车辆采取现场保通措施,引导车辆限速、限车道、限时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