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斌)建筑工程合同履行咋样?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由省建设厅制定的《河南省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评估实施办法》从即日起实施,今后建设部门将依据该办法对此进行监督检查和成效评估。
《办法》规定,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本地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合同履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及评估。监督检查应分为基础施工、主体施工、竣工验收三个重点阶段,每年政府投资工程检查率为100%,非政府投资工程检查率,郑州、洛阳不低于20%,其他市地不低于30%。同时,将合同评估的结论分为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将合同履行评估结果,记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作为企业和个人信用等级评定、表彰评优、市场准入等重要依据。
对因建设单位(业主)原因,一个建设项目三次合同履行评估不合格的,除按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列入诚信“黑名单”向社会曝光外,还要会同执法部门实施重点监督检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其建设项目不予办理竣工备案;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在实施上述规定处罚的同时,联合发展改革、规划及金融等部门对其在市场准入、项目立项、信贷授信等方面实施联合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