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地处繁华商业中心,由办公楼和住宅楼两部分组成,建筑面积42871平方米,工程造价12845万元。
存在的问题有:违反规定,将办公用房与职工住宅合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严重超标:该办公楼办公用房面积9708平方米,按财政局现有165人计算,人均办公用房建筑面积58.84平方米;奢侈浪费:每平方米造价4507元,内外装修费共计2005万元;违反经济适用房建设的规定,建成的住宅建筑面积严重超标,最小的181平方米,最大的247平方米。
2007年5月,甘肃省委决定给予当时分管财政的兰州市副市长陈冬芝党内警告处分。兰州市委、市政府决定给予兰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增玉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并调离市财政局;给予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德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孙敏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财政局分管基建工作的副局长赵兰生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兰州市政府已将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