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张向胜)给老板当收银员不仅不要工资,还许诺每天给老板上交200元现金。昨日上班第一天,收银员睢某用假币偷换顾客真钱时“出事”了,老板赵某和睢某均被治安拘留14天。
昨日中午12时许,男子孙某到郑州火车站公安分局报案,说二马路鲜汤烩面馆用假币调换了自己的真钱。据孙某介绍,他当天在烩面馆吃完饭后,应付款6元,孙某拿出10元钱付账,收银员称票面太旧,要求孙某用手中百元面值的钞票结账,随后,收银员将百元钞票放进抽屉后,摸索了一阵子,又说找不开零,要走了孙某的10元钱,将百元钞票又还给孙某,孙某没有细看就装进了口袋。当他到隔壁商店买香烟时,才知道被退回的钞票是假币,自己的钱被“掉包”。
民警立即赶到烩面馆,老板赵某交代,收银员睢某当天早上8点主动到其店内找活干,还许诺工资一分不要,每天还给老板交200元。睢某还向老板透露了以假乱真坑害顾客的想法。面对如此“优惠条件”,贪心的赵某欣然应允。21岁的睢某说:“我免费打工,就是想在结账时换顾客的真钱,没想到第一天就栽了。”
目前,警方正对睢某的假币来源作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