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30日,中央纪委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6月8日,中央纪委召开了贯彻实施《规定》会议,对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规定》工作作了部署。日前,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就颁布实施《规定》等有关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采访。
有问题莫存侥幸心理
问:中央纪委在印发《规定》的《通知》中强调,“本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请问应当如何理解和执行这条政策?
答:理解和执行这条政策,应注意以下三点:一是《规定》所列的行为,历来是我们党的纪律所严格禁止的。二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待犯错误党员的一贯政策。具体执行中总的原则是,在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态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处理时可以比平时的主动交代更从宽一些,以达到教育绝大多数的目的。三是要认真稳妥,避免无原则从宽。各级纪检机关要督促存在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尽快向党组织说清情况,珍惜时机,主动纠正,争取从宽处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拒不纠正的,必将依纪依法受到严肃处理。
权钱交易须一查到底
问:这个《规定》,为惩治权钱交易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依据,请问各级纪检机关应如何发挥《规定》的作用,加大惩治权钱交易腐败行为的力度?
答:当前,各级纪检机关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首先要引导党员干部明确《规定》的精神实质,知晓《规定》的具体内容,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其次是认真核查党员干部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党组织说清的问题,及时作出结论。三是认真排查掌握的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集中查处拒不纠正的违纪违法者。四是及时查处《规定》发布后顶风违纪的行为,继续加大并长期保持惩治权钱交易行为的工作力度。各级纪检机关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对搞权钱交易的案件,必须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绝不姑息。同时,对腐蚀贿赂党员干部以及伙同党员干部共同受贿的其他人员,也要加大工作力度,依法惩治。
据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