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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都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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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
职业培训招生广告必须审批

中原网  日期: 2007-06-15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红)暑期将至,又到了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招生的高峰时节,然而,面对良莠不齐的培训市场,铺天盖地的招生广告更让市民无从选择。为保护消费者利益,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省会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发布招生广告必须经过审批,确保教学培训质量。

  据介绍,随着就业竞争不断加剧,考证热催火了职业培训市场,每到暑期招生高峰,一些民办培训机构就借机违规办班,一些不合格培训机构甚至将招生广告发放到学校教室、寝室,或直接在务工市场散发,主要诱骗渴望学习一技之长的年轻人。这些黑培训机构不具有办学资格,却发布虚假广告,师资力量、培训质量根本达不到要求。

  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劳动保障部门通知要求,《办学许可证》是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的合法证件,本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发布招生广告(简章),制作路牌、霓虹灯等固定户外广告,都必须经审批机关备案后方可发布。广告内容必须真实、明白,如实反映培训机构自身条件、能力和水平,不得超出许可证规定的专业擅自增减,不得以任何形式作不负责任的许诺,更不得出现带有欺骗性或诱导性的失实内容。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求学者,报名参加培训,必须首先核实招生机构的办学资质,目前省会通过审核的市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共有73家,并已全部公布在郑州市劳动保障网上,报名前不妨提前查询。如遭遇招生欺诈,可立即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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