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姬晓琼)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昨日上午举行第41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本月20日举行,会期3天。
主任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主持。
会议听取了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刘全心、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记鑫关于人事任免案的提请说明;听取了市水利局局长陈松林关于“我市防汛准备工作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许抗美、农工委主任王新义关于《郑州市嵩山古建筑群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和《郑州市城市生态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初审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郭在州关于《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内司工委主任郭小军“关于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进行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选工委主任柴国合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专业组开展专题调研工作的意见”的汇报。
会议还听取了副秘书长柴清玉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议程、日程安排意见”的汇报。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审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郑州市城市生态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和《郑州市嵩山古建筑群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保山、王平、栗培青、魏深义、尚有勇、赵明恩、王旭彤、张发亮,秘书长赵英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