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王一博)“对不严格执行中纪委《规定》,我行我素的,一定要严格执纪执法,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手软。”昨日上午,省、市纪委相继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纪检机关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有效防止权力滥用,不断铲除滋生权钱交易的土壤和条件。市纪委昨日还公布举报电话67971448,希望群众监督党员干部执行《规定》情况。
对照规定 严查权钱交易
中纪委5月29日发布《规定》,明确要求,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凡有《规定》中所列禁止行为的,应认真对照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并坚决立即纠正。《规定》发布后30天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
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叶青纯指出,近几年来,权钱交易的违纪违法案件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特点,违纪违法者的手法不断翻新,形式变化多样,更具隐蔽性。由“公开”转为“私下”、由“直接”变为“间接”、由“现货”变为“期权”等。虽然现有的党内法规中有禁止性规定,但相关条款比较原则,没有明确规范定性量纪的依据,致使有些案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查处,有些违纪违法者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理。
即日起 开展自查自纠
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机关要将《规定》传达到国家工作人员中的每一位共产党员,包括委托或被授权从事公务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在6月25日前,各级党委、纪委要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逐条对照《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主动说清问题的,可按照《规定》予以从宽处理。拒不纠正的,必须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璋强调,要坚决防止自查自纠不到位和自查自纠中只说小问题、隐瞒大问题,以及多收少退甚至隐匿赃款赃物等现象。对于自查自纠力度不够的部门和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应纠不纠、弄虚作假情况特别严重的,一经发现,除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查处外,还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据记者了解,在自查自纠阶段,本市纪检监察部门,将从严查处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向组织说清问题,特别是销毁证据、转移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的行为。自查自纠结束后,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