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记者 郝亚琳 姜雪丽)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的质量抽查显示,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4.3%。
此次抽查对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的容量、低温容量、大电流放电、过充电、安全性、耐振动、限压阀动作、蓄电池尺寸、标志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共涉及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7个省、直辖市35家企业生产的35种产品(不涉及出口)。此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部分产品低温容量不合格;个别产品2小时率容量不合格;个别产品过充电不合格。
抽查中,质量较差的产品有杭州富阳华阳电源有限公司生产的正宇牌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南通炜业电池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和黄山市王马电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赛立特牌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