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为争夺“好想你”商标,河南省新郑奥星实业有限公司再次状告郑州市帅龙红枣食品有限公司,6月21日,该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新郑奥星公司请求法院认定“好想你”为驰名商标。
在郑州的市场上,“好想你”已经成为枣产品的标志,但谁真的拥有“好想你”这一商标呢?从2001年起,奥星公司和帅龙公司这两家相邻的企业就多次在法庭上针锋相对,经过四五场官司后,至今没有尘埃落定。
昨日,法庭上,原告奥星公司称,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自1999年起开始使用“好想你”商标,经过7年多的不间断使用和大力宣传,该产品已为广大消费者所熟知。帅龙公司在明知奥星公司正在使用“好想你”商标的情况下,在对外经营活动中恶意使用与之相近似的“真的好想你”商标,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此,帅龙公司称,他们的前身是成立于1988年的中牟县郑中楼食品场,后来规模不断壮大,2000年成立帅龙公司。2001年,帅龙公司向国家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真的好想你”商标,2002年,取得了该商标专用权。因此帅龙才是“真的好想你”的合法拥有者。因此案复杂,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