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今年,市教育局将加大对考生违纪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扣除该科所得分数的30%: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如书等)进入考场的;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的;考试终了信号结束后继续答题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扣除该科所得分数的50%: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的;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的;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扣除该科所得全部分数: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抄袭、偷看、夹带的;接传答案的;交换答卷的;抄袭他人答卷的;有意将自己的答卷让他人抄袭的;撕毁试卷或答卷的;将试卷或答卷带出考场的;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的;有意在答卷中做标记的;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市教育局明确要求,要把手机等现代化通讯工具阻止在考点或考场之外,凡发现考生将手机带入考场的,一律当即取消本场考试资格。另外,考生如果扰乱考点、评卷点及考试相关场所秩序,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或伪造证件、证明、档案以取得考试资格等情形将取消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