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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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国内国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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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医院 首批落户河南
七部草案一一审议
不签书面合同将付两倍工资
职业危害须写入劳动合同
缅甸地震 云南震感强烈
无固定期限合同并非“铁饭碗”
超过半年不执行可换法院
法律异地执行有了新规
暴雨成灾 卡拉奇死伤400人
银行拒划执行款拘留负责人
就业权利男女平等享有
失业者办企业税收优惠
优先扶持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
图片新闻
律师会见嫌犯不被监听
担任律师须考取执业证书
图片新闻
再审案审查期限为仨月
参与屠杀 老萨表弟获死刑
当庭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
允许个人“开办”律师事务所
非全日制工资标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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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须写入劳动合同

中原网  日期: 2007-06-25  来源: 郑州日报  
  劳动合同法草案要求将职业危害和防护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劳动合同法草案三审稿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如实告知有关职业危害等情况。有些常委会委员和教科文卫委员会提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仅要如实告知有关职业危害的情况,还应将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全国人大法律委经同财经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研究,建议将草案三审稿第十七条第八项修改为“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的条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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