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一博 通讯员 张胜利)在快车道拦车检查,造成四辆货车相撞,一人当场死亡。昨日,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依法对郑州市交通规费征稽处稽查一所副所长闫建军提起公诉。
2007年3月13日上午,郑州市交通规费征稽处稽查一所副所长闫建军带领5名工作人员到中原西路与西环路交叉口设岗稽查农用车交通规费。在稽查过程中,闫建军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未在检查地点前方200米处设立“警示牌”,未指挥车辆到达指定的安全停靠位置后再检查,而是到快车道拦车检查,造成四辆货车相撞和一人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事故发生后,周围群众对违规稽查行为非常不满,对参与稽查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殴打,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2007年6月20日,闫建军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中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闫建军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已构成玩忽职守罪。目前,中原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