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 6月26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强调,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制度建设;是逐步消除贫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是加强“三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继全面取消农业税等重大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具有历史性意义的重大决策。
今年的工作任务是,在全国农村全面建立低保制度,并确保在年内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到户。回良玉强调,必须把握好三项原则:一是要明确政府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农村低保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低保标准和管理办法,具体确定对象范围,不断加大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投入。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方给予适当补助。二是要立足农村实际,科学设计方案。要根据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特点,采取符合农村实际的办法,真正把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三是要统筹政策安排,搞好衔接配套。要继续推进扶贫开发,引导农民依靠发展生产解决生活问题,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同时,继续保持农村现行救助和奖励扶助政策的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