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张卫华)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开始征收土地使用税,一度因未正式公布而未缴纳。但从7月份起,外商投资企业开始征收土地使用税,外商投资企业20年的“免费午餐”正式终结。
税收优惠政策下的“免费午餐”
1988年,财政部下发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的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通知,明确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土地使用费,不征土地使用税。我省1994年出台的《河南省鼓励外商投资条例》规定:“在本省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从事教育、科技、医疗等公益性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除享受以上免税规定外,同时免征耕地占用税。”此外,还规定“在经济不发达地区或国有农牧场举办的外商投资企业,10年内免缴土地使用费。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自确认之日起,5年内免缴土地使用费,第6年至第10年减半缴纳,10年后逐年全额缴纳。”在土地使用方面,可以说我省对外资给予了极大的优惠。
据郑州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局统计,每年仅郑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就免征土地使用税1000万元以上。
外资本色将更加清晰
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的平均税负约为10%,仅有内资企业平均税负的一半。在政策待遇巨大反差下,“假外资”纷纷登场。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局局长范卫华介绍,郑州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局1996年成立时,全市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共有738家,到2000年前后达到1500多家,前几年因假外资大量注销使在册数量迅速下降,近两年稳定在1000家左右,目前,全市共有1064家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除了大家都知道的优惠外,2000年以前国内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开办企业仅对投资金额就最高可征收30%的税,而外资却不用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那些年假外资就是冲着税收优惠来的,我们在日常管理中经常看到同一间房子、同一班人马,却挂着内资和外资两个牌子,法人代表都是同一个人。”范卫华说。
目前税收政策上的优惠正在迅速减少。最大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将于明年1月1日起废除,实现“两税合一”。目前外商投资企业专用的税种只剩下了城市房地产税一个税种,但税率和内资企业适用的房产税相同,只是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仍免征城市房地产税。
在优惠政策退潮的背景下,“假外资”纷纷又转回了内资。1996年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缴纳各项地方税收3757万元,仅占全市地方税收的5.2%,在假外资纷纷退场的时候,税收却大幅上升,2004年达到4.2亿元,2006年达到7.55亿元,已占全市地方税收的9.3%,今年预计入库地方税收突破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