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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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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人检测复查中考评卷
郑州下月起试行水果市场准入
现场会学我市场准入经验
首部委托起草法规出炉
声声夸赞我市农业产业化
市政府提醒莫买小产权房
中牟成省对外开放重点县
会前热身现场感受高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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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下月起试行水果市场准入
方案出台 从产地到餐桌全程监测
中原网  日期: 2007-06-29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潘燕)市政府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对市区水果实施市场准入。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为保障居民水果消费安全,具体的实施方案已经出台,以切实保证对水果实行“从产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监测,让郑州市民吃上放心水果。

  4家批发市场试行

  市政府决定,从7月1日至9月30日在市区内大型水果批发市场开始试行“水果市场准入制”,试点的4家水果批发市场是郑州市果品物流中心(郑州市二环道)、郑州市二环道果品批发市场、郑州市华中水果批发市场、郑州市北陈五寨水果批发市场。

  市区10月全面实施

  10月1日起在市区全面实施。市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的主要是指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金水区、惠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的建成区对水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水果专卖店及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的水果全面实施市场准入。

  进入市场有硬条件

  市政府规定,实行水果市场准入后,进入市场销售的水果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入市销售一是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水果,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进入市场;二是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水果基地的产品,凭产地认定证书和近期(15天内有效)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入市场;三是没有“三品”认证和基地认定的水果,持产地农业部门的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进入市场四是国外入境上市的水果凭国家法定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入市场。

  上市水果索证抽检

  市政府规定,市农产品检测机构对上市销售的水果实行索证抽检制度。凡没有持证进入市场的水果,一律按批次进行检测。经检测对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的水果依法责令停止销售或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销毁。

  水果检测过程则依照国家标准对无公害水果中农药残留、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的膨大剂、催熟剂、着色剂等进行重点检测。

  果摊须设置公示牌

  按照规定,我市水果市场将建立水果生产、经营记录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从生产、销售到食用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质量安全责任。水果经营者要建立规范的购销台账,详细记载购买渠道、数量、时间和销售对象。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要设置公示牌,标明摊位号、水果品种品牌和来源,接受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和群众监督。

  同时,全市还将逐步推行水果产地标识制度。上市的水果要附产品标签,标明产地、生产者、产品名称、进货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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