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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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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出台
优秀特困生可获励志奖学金

中原网  日期: 2007-07-03  来源: 郑州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记者 吴晶 刘奕湛)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印发通知,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三项高校奖助学金制度的覆盖范围、申请办法和审核制度等作出规定。

  据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介绍,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均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高校二年级以上的本专科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诚实守信、成绩优异等条件,经过学校评审,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赵路强调,一个学生不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均是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手中。

  根据规定,国家助学金应按每生每年2000元按月发放到学生手中。赵路指出,国家要求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拿出4%到6%的经费用于助学。“这是硬性规定,必须拿出来。”

  另悉,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将于今年秋季开学实施。赵路表示,国家奖助学金制度没有把民办学校排除在外。

  赵路说,我国将在高校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资助体系,资助原则是“帮困又奖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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