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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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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我市实行城乡低保新标准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坚持面向市场面向群众 努力推动我省演艺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全力保证 汛期安全
我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
齐心协力共创和谐社区
同心同德 为跨越式发展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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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我市实行城乡低保新标准
市区城镇人口每人每月260元农村人口每人每月150元
中原网  日期: 2007-07-06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李娜)从7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实行新标准。昨日下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情况。

  本次提高标准幅度较大

  城市低保标准:市区每人每月由220元提高到260元,县(市)参照市区适当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市区每人每月由110元提高到150元,县(市)每人每月由80元提高到100元。    

  据了解,这是我市自1996年7月1日建立城市低保制度以来第6次提高标准。我市2003年10月1日实行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2005年7月1日,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过渡为农村低保制度;此次调整是继去年之后再度提高标准。本次提高标准,也是历年来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

  低保标准提高后,我市今年低保投入预计达到1.1亿元,其中下半年新增加约1600万元的低保费用。

  新增城乡低保1.8万人

  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市民在本月底即可按照新标准领取低保金。提高低保标准后,全市城市低保人口新增6000人,总数达到4.7万人;农村低保人口新增1.2万人,总数达到了10万人。

  从7月15日开始,我市将通过受理申请材料、入户摸底排查、组织张榜公示等程序,核定提高标准后新申请享受低保待遇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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