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3版:国内国际新闻
3  4  
PDF 版
重点院校一般专业学费不超5000
淮河流域近来持续暴雨
药监局注册司原司长 曹文庄一审被判死缓
国有股三年转让超过5%需报批
四川广安遭暴雨袭击
难忘“七七”珍爱和平
云南交通厅原副厅长 胡星腐败案开庭审理
日本渲染朝鲜“导弹威胁”
罗氏芬不能与钙合用
穆沙拉夫空中惊魂
职业经理人测评有标准
北外启动英语教师认证考评下半年举行
海上浮动游泳池在沪开放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下一篇4  
     【打印】  

重点院校一般专业学费不超5000
发改委公布中央部属高校收费标准 详情可查询网站www.sdpc.gov.cn
中原网  日期: 2007-07-07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 据央视报道,针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高校收费问题,国家发改委6日通过官方网站首次向社会公布了110多所中央部属高校的学费标准。

  这次学费公示涉及2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114所中央部署院校。

  本科重点院校收费标准

  以高校较为集中的北京市为例:这次公示明确了本科生重点院校的一般专业学费不超过5000元,理工科专业不超过5500元,外语医科专业不超过6000元,艺术专业不超过1万元;而本科一般院校的学费则比重点院校相对低一些。

  本科一般院校收费标准

  一般专业学费不超过4200元,理工科专业不超过4600元,外语医科专业不超过5000元,艺术专业不超过1万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收费管理处处长宋大才说:“我们按照各地,经过当地人民政府批准,价格产生部门制订的有效的收费标准进行公布的……主要是便于社会监督,给广大的公众有一个知情权,监督学校是否按照国家的政策来执行的。”

  国家发改委强调,教育收费项目属于全国性行政事业收费项目,除国务院规定或经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批准外,其他任何部门都无权出台新的收费项目。

  五年内收费标准不会大调

  宋大才还说:“国务院明确规定,在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的相关水平,所以我们可以预计,在今后五年,各级各类的收费标准不会做大的调整。”

  此外,发改委要求各地方高校也要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对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保留的收费项目必须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本次公示的详细内容可查询发改委官方网站,www.sdpc.gov.cn。

  (李 峙)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