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一些牛肉面经营者擅自提高价格,引发牛肉面涨价风波,兰州市物价局联合工商局等五个部门日前出台限价令。一纸限价令,让有关兰州牛肉面的话题就像是刚出锅的牛肉面一样,顿时在全国“热气腾腾”起来。《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以及全国各地其他媒体纷纷对此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兰州晨报》7月9日)
从兰州对牛肉面的限价,到中央对猪肉价格的高度关注,折射出政府越来越关注民生问题,体现了政府善治的意愿。但仅有善治的意愿是不够的,还要“善管”。也就是说,怎样有效和智慧地运用“看不见的手”,实现民生难题解决与市场秩序维护的双赢,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大问题。
具体到牛肉面限价令而言,一碗牛肉面涨价0.5元,这样的事政府到底该不该管?在笔者看来,凡是与民生疾苦有关,事无大小,政府都应该管,这不是问题;然而,是不是一定要以“行政限价”的方式来“管”,才是值得思考的地方。
政府管民生,首先不能违背经济规律,破坏市场秩序。这是一个前提,更是一个基础。正如政府的意志不可能都是真理一样,民意的呼声也带有一定的情绪化和盲目性——显然,政府介入对市场进行调控,不能仅看到老百姓关于涨价难以承受的诉求,也要看价格的上涨是市场混乱导致的结果、还是市场自发调节使然。如果是后者,政府展开行政限价,固然单方面降低了民生消费负担,但也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秩序。
更重要的是,动用行政手段进行价格限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会弥补市场缺陷,有利于促使价格回归理性本位;但也无法回避,行政限价之类的手段先天带有权力“照顾大多数”的保护意志,不能最大限度地兼顾市场多方利益,最终容易造成“少数服从大多数”的权益不平衡结局。这种权益不平衡,本质上说是对市场的伤害,因为,市场不是一个“发扬风格”的道德场所,市场有市场的法则。
我以为,政府管民生应重在引导“市场的民主”。人民通过为政府建言献策来实现公共监督的欲望,这是政治的民主;消费者通过是否消费来维护消费权,这是“市场的民主”。还是以牛肉面涨价为例,政府何不对涨价进行调查,然后再将市场的因素、成本的因素等公诸于众,让消费者自己判断有没有“猫腻”、涨价是否合理?假如民众不认同涨价,自然就会自发举起拒绝消费的大旗,这将足以促动商家重新进行价格定位。从长远来看,“消费者投票”的方法对于市场秩序的调节作用更有效、更科学。政府需要做的,是充分调配行政资源,推动和主导市场建立信息透明机制,逐步引导民众学会运用“市场的民主”力量去维护自身权益,而不是一门心思期待政府干预。
陈一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