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党贺喜 通讯员 张温良 陈宝)治理经济发展环境,新郑再出重拳,该市新近出台的新规定“亮剑”:对一次投诉经查证核实者,实行离岗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立更加严厉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追究制度。新郑市针对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规定,受到企业和群众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离岗教育培训3个月。离岗期间停发离岗人员工资中的津贴、补贴,当年考核不得定为称职(包括称职)以上等次,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教育培训期满后,离岗人员写出整改报告,经主管单位审查整改到位的,恢复工资待遇,复岗或安排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