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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要闻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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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申报作假最高罚3万
失信企业产品上市同样受罚
中原网  日期: 2007-07-12  来源: 郑州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11日电(记者 吴晶 吕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浈11日表示,对药品申报过程中出现的虚假情况,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将处以包括经济处罚在内的多方面惩罚。

  申请人在申报临床试验时,报送虚假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和样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对该申报药品的临床试验不予批准,对申请人给予警告,1年内不受理该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已经批准进行临床试验的,撤销批准该药物临床试验的批件,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3年内不受理该药物临床试验申请。申请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时,申请人报送虚假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和样品的,对该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对申请人给予警告,1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已批准生产或者进口的,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吴浈表示今后要建立企业信誉体系。失信企业一旦上了黑名单,其市场上的产品也将同样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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