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辉 通讯员 田景川)“对独生子女死亡、因伤病致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并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每人每年再增发500元扶助金。”这是市委、市政府昨日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提出的一项新救助措施。
严格规范二胎生育审批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我市必须确保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5%。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到“十一五”末全市人口总量控制在746万人以内(不含机械增长)。同时,要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建立规范的二胎生育审批制度,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
“独苗”伤残增发扶助金
独生子女遭遇意外风险死亡或严重伤残,这类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最低。《实施意见》要求,加大救助力度,对独生子女死亡、因伤病致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并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每人每年再增发500元扶助金。
节育手术政府买保险
《实施意见》指出,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每月发放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对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给予2000元以上奖励。
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制度,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对象,全部办理保险,手术出现意外由承保单位负责意外赔偿金5000元、医疗保险赔偿金1000元。参保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分担。
计生子女中招照顾10分
据介绍,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且只生育一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将由县(市)区财政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30元的补贴。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子女参加中招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计生工作“一票否决”
据了解,对获得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的单位,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的单位,视其程度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
凡被黄牌警告的单位,其党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委(办)主任1年内不得提拔。凡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委主任予以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