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太原7月16日电(记者 晏国政)记者从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16日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这个省的9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因“黑砖窑”事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洪洞县委书记高洪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部门免去洪洞县委副书记、县长孙延林副书记职务,并建议免去其县长职务,芮城县县长陈杰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山西省纪检委副书记杨森林在新闻发布会上称,所查案件涉及临汾和运城两市8个县。受处分的95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18人,乡科级干部40人,一般党员干部37人,其中,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双重处分的有30人。
据介绍,在受处分的18名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双重处分的有2人。18人中涉及县委县政府领导以及其他县级领导12人,分别是洪洞县委书记和洪洞、乡宁、襄汾、芮城、临猗、新绛等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其他县级领导。
此次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山西省芮城县阳城镇、万荣县皇甫乡和通化镇“黑砖窑”非法使用童工的5个案件,共涉及6名童工,有关部门共追究了6名劳动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杨森林说,对“黑砖窑”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要继续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