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张晓鹏 张娇)为谋取非法利益,伸黑手对国有林场大肆盗伐,昨日巩义市人民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冯超卫、李国斌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冯超卫、李国斌是登封市人,2007年3月中旬,两人路过巩义市涉村镇吴沟村国有巩义市林场见有大量栎树,便商量前去盗伐。2007年3月18日,两被告人携带伐树工具带领孙某、赵某等人到该林场将195棵栎树伐倒,在装运过程中被发现后逃跑,终被公安机关抓获。两被告人盗伐栎树所在林区系国家重点公益林,起到放风固沙、调节气候、保持水土的作用,树龄都在50年以上。两被告人归案后,其家属积极赔偿巩义市林场的损失,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