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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143个城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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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143个城中村
市政府出台相关规定
中原网  日期: 2007-07-21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 实习生 马真)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昨日,市政府正式下发《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有关事项。按照要求,国庆节前32个城中村要实现招拍挂。市委常委、副市长穆为民参加会议。

  城中村存在人口密度大、环境差、基础设施不配套、建筑安全隐患多、社会治安差、与城市景观不匹配等问题。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2003年启动后,本着一村一策,政府、村民、开发商“三满意”的原则稳妥推进,目前已有47个城中村纳入改造计划,金水区燕庄村、西关虎屯等村的改造初见成效。昨日,市政府正式下发《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对城中村改造的原则、目标、方针、规划管理、土地管理、建设和拆迁安置、优惠政策、审批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按照计划,我市将在282平方公里建成区内对10万亩土地上、30万常住人口居住的143个城中村进行改造。

  穆为民要求,要统一思想认识,把城中村改造纳入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改造步伐。城中村改造要坚持“三满意”,即改善居住环境、稳定生活来源、让村民满意,让开发商有合理的利润空间,让政府不投资或少投资求得城市功能完善、形象改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城中村改造健康发展,通过对城中村改造实行土地招拍挂的“阳光”操作,引进有实力和战略眼光的开发商。

  穆为民指出,城中村改造必须先安置,再开发,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伤害。开发商未经政府允许不得擅自与村民组签约,违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并逐出郑州城建市场。

  根据安排,各区之间将开展城中村改造竞赛,争取本月底有符合条件的城中村实行土地招拍挂,国庆节前32个城中村实现招拍挂。                            (相关报道见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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