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书栋 通讯员 沈玲琴)记者昨日从惠济区法院获悉,因为想省下10元过桥费、导致妻子至今昏迷的袁金宝,虽然肇事保安一审被判三年并赔偿其相关损失,但已经无法改变其妻成为植物人的现状。
去年8月21日晚,新乡市畅岗新村袁金宝驾驶着长安牌小货车为逃避10元钱过桥费,强行闯过郑州黄河大桥分公司收费站。保安师国伟见袁金宝闯岗后上前拦截,但该车未停,师国伟便捡起一水泥块,向该车副驾驶位上的挡风玻璃砸去,将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袁金宝的妻子吕某头部砸伤。吕某先后在省煤炭总医院、省人民医院等住院治疗,目前仍处于昏迷状态,成了植物人。
惠济区法院于23日判处被告人师国伟有期徒刑三年,被告郑州市惠济区保安服务公司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吕某经济损失23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