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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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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所二本院校 降20分征志愿
垃圾费统一标准 每户每月5元
市区61项工程列入今年拆迁计划
高分保护政策本周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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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保险机制 拆迁户吃上“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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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费统一标准 每户每月5元
不使用财政统一票据居民有权拒缴
中原网  日期: 2007-07-24  来源: 郑州日报  
  收取方式

  按照规定,居民(含暂住人口)垃圾处理费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收取,也可委托街道办事处代收。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物业费中也可包括有垃圾费,但物业管理企业需按实际入住户数或垃圾量向有关部门缴垃圾处理费。对生活确有困难或无生活能力的居民,经个人申请、办事处审核,可减免垃圾处理费。

  持证收费

  针对小区收垃圾费情况,市政府规定,收取垃圾处理费的人员应当持有“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和工作证,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缴并举报。征收标准

  此外,市政府还明确了垃圾征收具体标准:居民(含暂住人口)生活垃圾处理费为每户每月5元。其中,清扫保洁费每户每月1.6元,收集清运费每户每月1元,运输费每户每月1.8元,处理费每户每月0.6元。居民楼院和社区自行负责垃圾清扫收集的,只交纳生活垃圾运输费和处理费;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所产生垃圾量每吨45元;主、次干道两侧的经营门店为每平方米每月0.6元;街坊支路两侧的经营门店为每平方米每月0.3元;集贸市场、各类专业批发市场收费标准按其摊位营业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1元。

  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赵阳) 今后,垃圾费有了明确收费标准:居民每户每月5元。同时,市政府明确规定,收垃圾费不使用财政统一票据的,居民有权拒缴。市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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