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记者 齐中熙)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达瓦27日表示,《快递服务标准》通过向社会征求意见,已经征集了近700条意见,集中反映在“服务时限、服务费用和赔偿标准”等三方面。
一是快递服务时限。部分企业认为,原标准规定的“工作日”表述不够准确,建议改为“小时”;此外,不少消费者提出应该在基本标准之外,增加个性化服务需求的内容。
二是快递最低服务费用。部分企业认为价格应主要由市场进行调控,不应在标准中约定;而部分企业认为在标准中应该约定,以防止不顾成本压价。同时,部分企业认为8元(同城)和12元(异地)的标准偏高。
三是快递服务赔偿标准。部分企业认为包裹类快件的赔偿标准过高,并建议增加单件最高的赔偿限额;部分消费者认为对文件类快件进行2倍运费的赔偿标准偏低。
今年7月5日,国家邮政局发出公告,就《快递服务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工作已于7月20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