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败北——再考,每年通过率仅10%左右,因而很多人把司法考试称为“中国第一考”。针对基层法院人才断层现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勇认为,在我国地方各级法院创设巡回法官职位,可解“法官荒”之急。(《法制周报》7月27日)基层法院、检察院人才断层的问题,在司法考试确立后这几年一直有呼声,但问题是,我们能不能进行一下逆向思维:我们真的需要这么多法官吗?
全国法院共有近30万名工作人员,其中法官约18万名,这个数字不但绝对数位居世界前列,而且从占人口的比例数来说也是可观的。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的法官工作很轻松,相反恰恰很繁重。出现这种原因,就在于我们的法官的职责定位上与他国有差异,我们的法官承担了大量的工作任务,主持庭审,撰写判决书自然不必多说,举凡在庭前组织交换证据、主持庭前调解,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的来访和查阅案卷材料,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采取诉讼保全措施都要由法官亲自来做;甚至政府下达的各种非审判事务也堆积在法官案头,比如计划生育、征地拆迁、创建卫生城市等等。
前几天,就有媒体报道说,洛阳的法官还上街捡烟头。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法官在法院内部也是从事非审判工作职责的行政事务,如政工、办公室、后勤等等。
所以,我们有必要来探讨法官的职责。法官作为居中裁判的中立者,作为正义的最后守护神,他们的主要职责和最根本的使命就是从双方提供的证据中准确地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从而主持正义,从这一点上讲,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很高,没有一定资格的人不能当法官;而另一方面,各种调取证据和诉讼保全和接待事务等,对法律知识要求的含量较小,完全可以由书记员和法官助理一类的人来办,他们根本不需要通过司法考试。
如果我们真正让法官回归其本来的职责,那么法官的事务不但将大大地减少,而且有利于法官集中精力来思考和处理审判的事务。如此看来,现有的法官数量未必是多了。我们完全有必要建立一支高效而精英化的法官队伍,而不必为现在司法考试造成法官人数减少而忧心忡忡。
因此,我们的问题不在于降低司法考试的难度,让更多的法院的人通过司法考试成为法官来解燃眉之急;司法考试应当继续保持“天下第一考”的难度,继续起到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作用。而在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行法院工作人员分类化管理制度,保障法官的审判独立。
比如,在法院建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行政后勤人员、司法警察分类管理的机制,给法官配置多名助理、书记员,确保法官主要从事审判工作,减少其他事务性的工作和不从事行政工作。只有建立一支少而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才有可能让“法院是法律帝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德沃金语)的理想真正实现。杨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