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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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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班学生不准转学
外地转郑分到缺额学校 8月20日起联系相关事宜
中原网  日期: 2007-07-31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秋季学期,郑州市中小学毕业班的学生一律不准转学,同一个辖区内不办理转学手续,不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各中小学校将不能擅自接收转学生或借读生。

  据了解,按照今年的转学规定,小学和初中在同一个区,不办理转学手续;在市区或一个县(市)范围内,不办理高中转学手续。

  今年秋季将进入毕业班就读的中小学生,不允许转学。在外地借读的具有郑州市户口的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因特殊原因或父母调郑州工作要求回郑学习者,须带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簿或家长工作调令、家长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所证明,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方可转学。

  非郑州市学生,要在郑州市借读的,需父母双方出国工作一年以上,或是父母双方从事野外工作或流动性较大工作,或父母双方系支援边疆建设者。

  市教育局要求,转学或借读的学生应在8月20日以后、开学之前与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必须在开学后两周内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学生将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到缺额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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