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辉 通讯员 陈锦屏 张琴)昨日,记者从管城区卫生局获悉,为解决贫困结核病患者困难,该区为每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结核病人补助780元医疗费。对于住院病人,在原有补助比例基础上再增加10%,此举保障了结核病人的有效治疗。
为解决农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提高肺结核病人治疗效果,该区制定的《结核病补助实施方案》规定,对2006年9月1日以后登记参合农民,经市六院或省胸科医院确诊的涂阳和涂阴肺结核病人进行补助;对结核病病人除国家和省里免费以外的自费检查、治疗费用由新农合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补助6个月,合计每例病人补助780元;对于住院病人,在原有补助比例基础上再增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