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俊礼 实习生 赵能能)使用违禁药物用于畜禽生产,可罚款3万元。记者昨日从市畜牧局了解到,《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9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违规用药者将受到严惩。
据了解,《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将瘦肉精、苏丹红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其他化合物用于畜禽生产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此外,《办法》对畜产品的质量标准、生产、流通、包装、销售、检测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加大了对销售、提供、使用违禁药物的打击力度,加强了畜产品质量安全记录的管理力度,增设了有关在科研、教学及诊疗过程中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畜禽流入市场的法律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