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播和电视的广告存在相当数量的违规现象,广电总局这次重点指出了四大严打对象:内容虚假、格调低俗的医疗、药品、性保健品广告和各类性暗示广告;播放影视剧时超长、超次插播广告;游动字幕广告、挂角广告及不良短信和声讯服务广告;转播其他台节目时遮盖和替换他台的广告。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广播电视的社会公信力,群众意见很大。
如何处罚呢?《通知》作了具体规定。首先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严格把关,不给这些“黑广告”发放“准生证”。同时,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自纠”,凡属虚假、违法、格调低下的医疗、药品、性保健品广告和各类性暗示广告一律不得播出。
对于“屡教不改者”,广电总局将依法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停播商业广告等处罚,并向社会曝光;凡出现严重违规问题的,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并追究播出机构及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邱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