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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版:中原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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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节能将进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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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节能将进购房合同

中原网  日期: 2007-08-08  来源: 郑州日报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日前公布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下称《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已经结束。这表明缺失多年的民用建筑节能激励和落实机制不久将以立法形式确立。

  目前,我国每年新建住宅近20亿平方米,有90%以上仍属于高能耗建筑。据估计,我国的住宅耗能高于国际平均水平3倍以上。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正是旨在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地段、价位、交通、环境等往往是消费者购房的重要衡量因素,而今后消费者再买房时会考虑一个节能指标。《草案》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同时,《草案》明确,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温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王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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