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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市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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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土堆引发 30万元赔偿

中原网  日期: 2007-08-09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 通讯员 冯海明 张文松)中牟小伙赵斌(化名)没想到,公路上随意堆放的一堆土,让他失去了左眼,面部毁容,为此引发出一场30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案件。8月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二审。赵斌认为,堆放土的人应对他承担赔偿责任。

  2005年12月1日,赵斌乘坐许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回家,行至本县韩营镇路段时,路上突然出现一个土堆,许某来不及刹车撞到土堆上,车身向左侧倾斜,与对面高速行驶的一辆桑塔纳轿车相撞,赵斌当即撞倒昏迷。经过20多天的抢救,赵斌的命保住了,但是左眼失明,五官变形,前后花去治疗费用8万多元。经法医鉴定,预计后续治疗费用为26万元。赵斌将摩托车司机许某、桑塔纳车主、公路管理部门以及堆放土堆者陈望先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共计3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许某无证驾驶无牌照的三轮摩托车,且不注意交通安全,应承担40%的责任;桑塔纳车主需承担40%责任;在公路上堆放土堆者,非法占用公路,应承担20%的责任。最终判令三方共赔偿赵斌19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土堆放置者陈望先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审理后宣布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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