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8月8日电(记者 杨霞 肖文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开庭审理了“齐二药”假药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尹家德,副总经理朱传华、郭兴平,化验室主任陈桂芬,药品采购员钮忠仁提起公诉。
据指控,钮忠仁和郭兴平违反物料采购应对供货方实地考察等规定,未核实供应商王桂平的供货资质,2005年10月,经郭兴平同意,钮忠仁向王桂平购入了1吨由二甘醇冒充的丙二醇。陈桂芬、朱传华在明知该批假冒丙二醇“相对密度”不合格等情况下,开具虚假合格检验报告书,致使该批假冒丙二醇被投入生产。尹家德在明知本公司绝大多数检验人员检验资质不全的情况下,对公司的物料采购、药品生产等活动的管理严重不负责任,致使上述假冒丙二醇被投入生产。
由于本案5被告的严重失职,导致齐二药公司于2006年3月将假冒丙二醇辅料用于生产亮菌甲素注射液。当年4月,该批药被应用到治疗中,导致15名患者出现急性肾衰竭等中毒症状,其中13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