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 鸿 本报记者 安群英 文/图
“小小DV在手,大街小巷游走,世态炎凉皆知,苦辣酸甜都有。”今年春节过后,我省许多电视频道多了一个新鲜栏目,有的名字叫做《DV观察》,有的称《D一线》《DV看点》等。这些节目的主要供稿者不是专职记者,而是活跃在都市的DV爱好者,他们被群众称之为“民间记者”。DV人就像一支新闻轻骑兵,昼夜活跃在城市的街头巷尾,他们之中有下岗人员、退休职工、出租车司机和从事其他职业的业余DV爱好者。遇到新闻事件,“该出手时就出手”,这些来自民间的记者,丰富了电视节目的内容,也面临着诸多尴尬。
用DV挣来生活衣食
张先生,一个典型的中原彪形汉子,因为厂子不景气,一个技术很不错的纱厂整理车间保全工,空有一身气力,竟然挣不上一家三口的吃喝钱,让亲戚朋友笑话。当厂里实行人员分流时,他第一个报了名,恢复了自由身。张先生自小就向往记者生涯,爱捣鼓的他,对收音机、半导体、电视机的使用和维修无师自通,街上流行DV机时,他很快就熟悉操作,时常拍些小短片自我欣赏。成为DV人的他如鱼得水,在他熟悉的庞大棉纺生活社区,将自己身边的每一点变化尽收眼底,邻里的婆媳真爱,菜场的少秤短两,珍稀动物的保护,社区大型公益活动,在棉纺社区没有一个大小新闻事件能够逃脱他的眼睛。谈起收入,这位大汉笑着说,可以顾着吃饭,略有节余。
放弃生意专攻DV
鲍先生是位个体经商户,在天荣商贸城有着一间很不错的门面,虽说不上腰缠万贯,但也属于行有车食有鱼一族。他不满足千篇一律的生活,每日沉陷在生意圈,觉得时常感到窒息。王先生不缺钱,其摄像器材的配置非常专业,三脚架、摄影灯,还有两台家用和专业DV机。朋友们的婚丧嫁娶,他鞍前马后忙碌,制作后刻成光盘无偿奉上。加盟DV人后,他的生意干脆让爱人打理,一心做起了准新闻职业人。由于他技术全面,信息捕捉得鲜活,其新闻作品经常见诸荧屏,有很多条消息被评为栏目好新闻并得到奖励。他说:“每天生活很充实,我不图赚钱,看见我的作品,很有成就感。”
二七广场的流动哨
人老了,退休了,64岁的王老汉,本可以儿孙绕膝,颐养天年,可他偏不这样想。刚退休那阵子,生活整天就是吃喝睡,可把他憋坏了。当他得知有了DV人这个行当后,马上乐颠颠地买了一台DV机,经过朋友速成培训,推拉摇移,寻找新闻,成为王老汉每天必做的事儿,而且成就还真不小,每月都上十条八条新闻。
王老汉家就在德化街附近,站在院子里就能看见二七塔,平时蹓弯、乘凉就在二七广场,岁数大了腿脚不方便,他就掂了一个小马扎,在二七广场逛,累了就歇一会儿。二七广场的环行天桥,经常有卖假药的、猜有没有的、玩扑克牌的、兑换假钞的一拨又一拨江湖人设下的骗局。王老汉专攻这一路,明着拍他们的手法,暗拍骗人的伎俩,在电视上曝光,一些人远远看见他,害怕揭露骗局,早早就像老鼠见猫,赶快走人。
民警执法的好帮手
李先生早几年就是一名DV爱好者,他曾经干过巡防队员,巡防员本身没有执法权,只能在协助警察制止犯罪时起到一定作用。有时抓到一些犯罪嫌疑人时,苦于没有证据,最后不得不将犯罪嫌疑人释放。有了DV机后,这下好了,他悄悄地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过程全程摄录。尽管犯罪嫌疑人百般抵赖,当现场调出录像后,作案人顿时哑口无言,乖乖就缚。
“DV能起到巡防队员起不到的作用,爽。”李先生干脆辞去了巡防队员的职业,专职做起了DV人。他利用自己干巡防时练就的火眼金睛,公交车站的人流拥挤处的扒手、火车站售票厅门前的黄牛党、医院挂号大厅的“医倒”,一个个惯犯在他的DV镜头前现出原形。
身份尴尬难界定
成为DV人,几乎没有什么门槛。在DV摄像机已走进千家万户的今天,只要拥有一部小小的掌中宝和两条不知疲倦的腿,DV人可尽情地在新闻事件中撒欢。但DV人身份尴尬,没有正规的记者身份,也没有记者所享有的权利,拍摄中如何规避别人的隐私,又怎样克服采访中的障碍,成为他们每天遇到的难题。
一位五十多岁的DV爱好者,听到某小学门口有个摊点用儿童玩具币哄骗学生的事情,立即进行隐藏采访,店主发现后召集几名亲戚,把他推倒在地。还有一名DV爱好者发现一名小偷行窃,立即拨打110报警将行窃者送到了派出所,但当他到某派出所采访时,却因没有相关证件遭遇百般阻挠。“我现在是深受磨难,好玩,但也非常危险。”一位DV爱好者说,他们在拍摄负面新闻时,没有工作证,没有采访证,经常面临险境,有的DV机摔坏,有的被揍得鼻青脸肿,DV人没有购买人身伤害保险,面对现场可能发生的冲突和伤害,供稿单位给出的意见是“自保”,尽量不要与当事人发生冲突,别无他法。
DV人有没有采访权?谁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谁又来规范他们的采访行为?DV人的异样人生遭遇了法律上的空白。
“宪法赋予公民知情权,一般意义上讲,也可以理解为采访权。”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延立勋认为,DV现象类似于互联网上的新闻采写,网上的许多新闻也不是正规记者采写的,给网络供稿的网友被称为网民记者,DV人其实是扮演着网民记者的角色。延律师说,DV人虽然没有相关证件,但只要与电视频道签订协议,报道内容客观真实,应该可以采访。即使没有相关证件,只要征得当事人同意,就不算侵犯他人的隐私。天基律师事务所的李建超律师也认为,是否侵犯个人隐私需要辨证看待,用DV拍摄的新闻,也是对客观事物的一种反映,如果新闻发生在公共场所即不为侵权,如果拍摄的是当事人违法社会秩序的不良行为,这也算不得侵权,但DV人不能侵入私人领地进行拍摄,如采访行政机关等领域的新闻,DV人的采访资格不被认可,新闻的权威性也不被认可。
DV人路在何方?
DV节目,尽管像新生儿那样有些稚嫩,光线的运用,镜头的晃动,推拉摇移有些生硬,但它绝对是新闻第一现场,素材原汁原味的生猛,让观众们原谅了DV人拍摄技巧上的不足,对他们烹制的粗面窝头、苞米碴子似的新闻节目情有独钟。据北京权威媒介调查公司统计,有些起步早的DV节目收视率最高曾突破了3.0,稳定在1.3之间,而让老百姓参与电视新闻事业,也是一个新鲜的课题,DV人的出现为新闻发展史提供了新的内容。
没有编制,没有经费,没有固定的工资和福利,他们靠出售新闻第一现场素材谋生,如果给予适当的定义,DV人只是手持DV机、享有公民知情权的特定人群。他们不是记者,但又是一个个事实上的新闻从业者,怎样管理和约束这些民间记者,也成了有关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
法律专家们建议,DV人先成立自己的协会,自己来管理自己,加强行业自律,用行业标准约束自己的行为,等待相关政策出台。另外,是否可以尝试,由“正规部队”将他们收编,作为新闻采访队伍的补充,就像街道巡防、协警那样,由新闻主管部门对他们的素质进行培养,业务上给予指导,初步把关,剔出糟粕留其精华。DV人的健康发展,还需要政府引导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