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招 通讯员 谷一)本报在7月4日《将调解进行到底——记代书胡同社区调解员张春菊》一文,报道了管城回族区北下街街道办事处张春菊的事迹。近日,又传来好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下发决定,授予张春菊同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称号。据悉,河南省获此荣誉的有5人,张春菊是郑州市唯一一位获此荣誉的个人。
北下街街道办事处代书胡同社区散住居民楼院多、流动人口多、下岗无业人员多。兄妹之间争遗产、夫妻之间因为经济问题闹矛盾的比较多。为此,1999年社区成立了一个社区调委会,专门调解居民矛盾,张春菊任主任。8年里,她调解了300余起民间纠纷,调成率达98%以上,当事人履行率达95%以上,她总结出的“五步”调解法:换位思考、法制宣传、摸“实情”、分析掌握事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调解,目前被很多调解员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