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赵阳)今年以来,土地税费新政已成为加强和改善房地产调控的重要工具。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对原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作出了相应修改,一级地段每平方米年税额18元,过去一级地段每平方米8元。
根据我市城市建设状况和经济繁荣程度等情况,此次调整将市内5区(不含上街区)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东新区的土地等级由原来6个等级调整为4个等级。
按照划分,一级地段为:农业路——农业东路——七里河——郑汴路——东明路——陇海路——嵩山路——建设路——金水路——南阳路——农业路环形区域内的土地。
二级地段为:东风路——东风东路——七里河——航海路——桐柏路——建设路——嵩山北路——翠花路——沙口路——东风路环形区域内除一级外的土地。
三级地段为:连霍高速——新一零七国道——南环路——西环路——化工路——绕城公路——连霍高速环形区域内除一、二级外的土地;经科技部批准设立的“二七星火技术密集区(马寨工业园区)”内的土地;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范围内的土地。
四级地段是郑州市区内除一、二、三级外的土地。
对于新调整的税额标准,通知规定,市内土地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年税额标准调整为:一级地段18元,二级地段12元,三级地段8元,四级地段3元,而过去一级地段的标准是8元,二级地段是6元。
市政府还同时规定,郑州市各县(市)及上街区土地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年税额标准调整为2元至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