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为改变行政执法中“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现象,我市将对市区行政执法权限进行重新划分,赋予区和办事处执法队伍更多权力。记者从昨日的市城市建设工作会上获悉,这一改革将在9月30日前完成。
根据《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市行政执法将坚持管理重心下移、权力下放的原则,强化基层的执法力量,即市执法局关于城市规划、城市绿化、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将全部或部分下放到各区,区执法局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派出执法中队。
此外,我市还将以往区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由区政府管理改为市、区双重管理,市执法局具有对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班子成员进行考核、推荐、否决等权力。区执法局局长由副县级干部担任,可兼任市局党委委员。
行政执法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市、区政府都要成立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设在市、区执法局,主要职责有:编制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标准、运行规范、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接受市领导和市有关部门转来及市民投诉的问题,协调解决综合性、跨区域的重大城市管理事件等。
改革工作将在9月30日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