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赵阳)今后每年我市都将对各县(市)区工业节能降耗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
昨日,市政府出台具体考核办法,没有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各级政府,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辖区重大能源浪费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据悉,全市工业节能降耗目标考核的对象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重点用能企业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节能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设、法规政策执行、执法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建立考核机制的情况等。对重点节能企业的考核包括节能机构建设情况、节能绩效考核情况、建立能源管理制度情况、能源统计情况、采取节能措施情况、节能培训情况等。
市政府明确规定,今后,对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重点用能企业的考核,每年组织一次,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每2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列入对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并作为考核其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