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名销售假烟的男子近日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50万元罚金。法院认定在他家内库房和车上发现的12万余条假烟,价值高达730余万元,已经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经法院查明,今年2月2日,朝阳区烟草专卖局在辖区内拦下了被告人石碧驾驶的别克轿车,发现该车内载有大量香烟,经鉴定为假烟。
烟草专卖局人员随后在石碧家内的库房发现了更多的假烟,涉及45个知名品牌,数量高达12万余条。经鉴定,货值730余万元。
法院认为,石碧在明知是假烟的情况下,仍运输和销售,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鉴于查获的假烟尚未出售,石碧所犯罪行属于犯罪未遂,加之他悔罪积极,依法减轻了处罚。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