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亚楼 通讯员 潘正军)“感谢你们挽救了孩子,给了他们悔过自新的机会……”得知巩义市检察院对9名一时冲动、殴打他人的失足少年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后,8月14日上午, 3位失足少年的母亲专程从几十里外的小山村赶到巩义市检察院,表达她们作为母亲对办案检察官的谢意。
6月25日夜晚,回郭镇刘村的刘某等8名少年在从涉村镇洪河村玩耍返回途中,被当地的李某等9名少年拦截殴打,致刘某等6人轻微伤。次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李某等9人刑事拘留。7月23日,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逮捕。检察干警通过走访当事人了解到,此前由于双方情绪激动,未曾进行过协商,矛盾点集中在赔偿问题上。在看守所,几名失足少年几乎用同一个声音声泪俱下地说:“叔叔,我错了,请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吧……”
办案干警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讲解法律政策,耐心沟通。经过检察干警苦口婆心、有理有据的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嫌疑人家属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万元。被害人在取得谅解的同时,请求司法机关对嫌疑人依法从轻处理,该院遂对李某等人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决定,9名一时冲动的失足少年重新获得了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