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我市中学即将开学,昨日,郑州市物价局提醒,市区20所分校和改制学校不得跨学期收费,必须凭合法有效的收费许可证收费,并进行公示。
据市物价局收费处处长平年佑介绍,今年,市区20所分校、改制学校一个新变化是由去年的跨学期收费改为按学期收费,收费项目有三个,即学费、住宿费、书作费(执行公办学校标准)。
据介绍,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缴纳借读费后,不再缴纳杂费。择校费三年一次性收取,转学、退学按学期退费,借读费按学期收取。公办民助学校不得按入学成绩制定两个收费标准,承担划区入学任务的执行义务教育“一费制”标准。
从郑州市物价局对外公布的市区20所分校和改制学校现行学费标准来看,一名高中学生每学期最高缴纳4000元,最低缴纳3000元;一名初中学生最高缴纳3500元,最低缴纳2500元。如果学校违反相应规定,市民可以拨打郑州市价格举报中心电话12358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