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9版:经济新闻
3  4  
PDF 版
嵩山少林旅游集团酝酿上市
如何全面看待当前价格形势
保安市场 清源必须正本
食品涨价居民每人月增支12元
成品油供应有保障
不得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沪深股市总账户 突破1.14亿
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试点开闸
两市涨幅均超5% 沪指站上4900点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不得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中原网  日期: 2007-08-21  来源: 郑州日报  
  问:对个别经营者不规范的定价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答: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除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其他商品均由经营者自主定价。经营者定价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采取价格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鼓励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为企业提供价格、成本、供求等信息服务,加强价格自律。但不得通过会议、纪要、口头约定等形式合谋涨价、联手提价。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发布价格信息要客观、真实、准确,不得捕风捉影、无中生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造成人心恐慌,扰乱市场秩序。

  同时,各地还要全面清理重要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的收费,规范政府机关、市场监管机构、检验检疫机构和路桥站(点)的收费行为,取缔非法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切实减轻企业和经营者的负担。要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确保质量安全。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