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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养老金平均涨1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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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全省186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
每人每月养老金平均涨105元

中原网  日期: 2007-08-21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红)7月起,我省再次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186万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养老金将平均上涨105元。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200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本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上调方案新鲜“出炉”。

  养老金月人均上涨105元

  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发调整范围包括:我省200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调整时间为2007年7月1日起。

  据悉,本次养老金调整涉及全省186万余名企业退休职工,调整后退休职工平均每人每月养老金上涨105元,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平均养老金由795元上调至900元。至此,我省2005年~2007年连续三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三年累计上涨280元。

  普遍调整与部分倾斜相结合

  本次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与部分倾斜相结合的方式。

  普遍调整:一人至少涨60元

  凡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在此基础上,每一位退休、退职人员,再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2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依此标准,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基本养老金至少可增加60元。

  部分倾斜:在执行上述调整标准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其一,退休早、待遇偏低人群享受政策倾斜。

  198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或者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0元。

  1954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并且于1986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

  其二,高技能、高职称人员享受政策倾斜。

  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批准组建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具有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和60元。

  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各类高级技师,并被聘任在企业技能岗位上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0元。

  1986年1月24日职称制度改革前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0元。

  其三,对于同时符合上述两项政策倾斜条件的退休人员,其增发养老金应按上述金额分别累计增加。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在普遍调整和倾斜调整的基础上,若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养老金调整后仍达不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将补足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增发养老金月底发放到位

  对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职称制度改革前工程师、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各类高级技师等资格的认定,此次调整前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已经确认的人员此次不再重新确认;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且退休前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的,由所在单位组织申报至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

  本次养老金调整实施后,今年7月~12月期间,我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将增发12亿元。按照要求,7月~8月退休人员增发养老金将于本月底一次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下月起增发养老金部分将按正常方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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